广东美雅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报告(摘要)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1993年 1992年 1993年比1992年土% 1991年 营业收入 81844 40520 +102% 24778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81844 40520 +102% 24778 利润总额 13670 4048 +237.7% 2896 税后利润 11620 2958 +292.8% 1940 资产总额 134518 71962 +86.9% 29322 股东权益 76177 40443 +88.4% 9814 每股净资产 7.66 5.47元 +40% / 每股收益(1) 1.49 0.96元 +55.2% / 每股收益(2) 1.17 0.40元 +192.5% / 每股红利 0.99 0.18元 +450% / 股东权益比率 56.63% 56.2% +0.7% 33.47% 净资产收益率 15.25% 7.3% 108.9% 19.80% 注:每股收益(1)是按加权平均计算,每股收益(2)是按年未总股本计算。 二、年度分配情况 鉴于1993年已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利润,董事会于1994年1月20日召开会议,建议税后利润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公益金,分红按10送10股的方案送红股,其中5股用资本公积金转送红股,同时每10股派送1.20元的人民币现金股息。董事会决议尚须经股东大会通过,报有关部门审核后实施。 三、业务回顾 1.1993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和公司员工的辛勤努力下,经济效益有了新的突破,销售收入8.18亿元,实现利润1.37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02%和237%。全年共生产睛纶、羊毛绒线共1.3万多吨,毛条1.06万吨,各类毛毯390多万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50%以上,亦是亚洲最大的毛毯生产企业,产品主要出口日本、中东、美国、苏联等。 1992年及1993年募集股金投资的拉舍尔技改项目,腈纶毛条的扩大生产项目等,均已投入生产,并已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其中毛毯的年产量比原来增加了一倍,并计划在1994年继续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1993年本公司实现利润1.37亿元,其中纺织业占80%,其他占20%;全年销售8.18亿元,其中:内销产品占78%,出口销售占22%;在全年销售8.18亿元中,毛毯类占68%,其他产品占32%。 2.1993年度实现利润为1.37亿元,比溢利预测的1.02亿元,增加了34%,主要原因是(1)1992年投资扩大的毛毯,毛纱等产品项目在1993年5月份完成,比原计划提前6个月投产。(2)由于产品供不应求,曾三次调高产品售价。(3)产品出口量比原计划增加50%,并且因外汇升值而增加收益。 3.前次募集股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的拉舍尔毛毯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拉链生产线项目,腈纶毛条的的扩大项目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等,均已如数投入,其中拉链生产线已于1993年底投入试产阶段,其他项目亦已于近期试产。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1.股本结构 根据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核准,截至199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结构为: 总股本:9938.34万股 国有股:3070.72万股,占总股本30.9% 法人股:3667.62万股,占总股本36.9% 个人股:(含内部职工股)3200万股,占总股本32.2%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30707200股 30.90% (2)省华侨信托公司鹤山办事处 2500000股 2.51% (3)省纺织品公司 2415000股 2.43% (4)省民族贸易公司 注:与省特需商品供应公司为同一单位 2165000股 2.18% (5)鹤山昌盛制衣有限公司 2000000股 2.81% (6)中山市中山西区针纺购销公司 1707000股 1.72% (7)鹤山鹤昌实业投资公司 1500000股 1.51% (8)省纺织工业总公司 1300000股 1.31% (9)鹤山县工贸实业总公司 955450股 0.96% (10)鹤山县供销集团公司 815150股 0.82% 合计 46064800股 46.35%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待股情况 姓 名 现任职务 持有股数 李澄海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000股 陈仲廉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9000股 谭钊华 董事、副总经理 9000股 冯国良 董事、副总经理 9000股 源超桃 董事、副总经理 9000股 王惠兰 董事 0股 李 炽 董事 0股 冯德江 监事 4750股 梁惠金 监事 4250股 罗维英 监事 0股 吴继中 财务部长 2500股 合 计 持有股数57500股占总股本0.05% 六、重要事项 1.1992年5月28日原企业与香港美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鹤山美雅纺织有限公司合同”,共投资2000万美元扩大拉舍尔生产规模,该项目已于1993年上半年投入生产,效益显著。 2.1993年2月8日与伊藤忠商事(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鹤山美雅腈纶毛条有限公司的合同”双方共投资400万美元扩大毛条生产,该项目将于1994年初投入生产。 3.1993年3月8日与香港永发贸易公司签订了“合作经营鹤山县鹤发拉链有限公司合同”,投资70万美元。该项目已于1993年底试产。 4.1992年8月8日鹤山毛纺织总厂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及中国银行鹤山支行签订联合借款合同。贷款750万美元,主要用于拉舍尔毛毯新产品的开发及毛纺项目配套。5.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 单位名称 注册时间 本公司拥有股权 经营范围 鹤山市经编毛毯厂 1990年11月6日 100% 羊毛、毛混纺、纯化纤毛毯 鹤山市毛毯厂 1990年11月6日 100% 各类簇绒、提花毛毯 鹤山市毛纺厂 1990年11月6日 100% 腈纶纤维、化纤毛条 鹤山市联合毛绒厂 1990年11月6日 100% 粗绒、针织绒线 鹤山市床上用品厂 1991年3月5日 100% 床上用品 美雅股份有限公司毛条厂 1993年5月1日 100% 腈纷毛条及其深加工 鹤山美雅实业公司 1992年12月28日 100% 纺织品、纺织原料、建材 鹤山美雅房地产公司 1992年9月10日 100% 商品房、土地开发、销售 华侨信托投资公司鹤山办事处 - 16.5% 金融业务 江门证券公司鹤山营业部 - 25% 证券买卖和证券代保管业务 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注走注册地址均为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西路40号。 八、业务展望 1.业务发展规划 (1)本公司以“企业集团化、产品国际化、经营多元化、产销一体化”为发展战略、除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现有生产项目的配套和稳定发展外,继续以纺织业为基础,发展其它工业和房地产,金融、证券投资、进出口贸易等业务。 (2)扩大拉舍尔毛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覆盖面,并继续开拓高档次的拉舍尔毛毯产品,筹划到国外办厂。 (3)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生产氨纶包芯纱及其制品。 (4)为增强本公司实力,保证公司发展所需资金的来源,拟申请发行人民币B股股票和申请设立财务公司。 2.年度溢利预测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历史资料和1993年的经营业绩及1994年的发展规划资料编制本公司1994年溢利预测,并已经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出具1994年咨字第006号《关于广东美雅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溢利预测的函》。预计1994年全年实现利润为20070万元,(详见溢利预测附件)若按15%计算所得税,每股收益为0.86元,若按33%计算所得税,每股收益为0.68元。(注:每股收益按分红送股后的总股本计算) 九、其他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本公司法定注册登记名称:广东美雅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MEIYA STOCK CO,Ltd 法走注册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西路40号 电话:(07680)888888法人代表:李澄海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证券代码:0529股票简称:粤美雅A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李春洪、张锡海 2.凡属本公司的股东,需查阅本公司属于应公开的资料,可在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星期天除外)到本公司财会部查阅。若需咨询有关股份事宜,可直接与本公司之股证事务代表:吴继中、林坚铁联系。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西路40号。电话:(07680)888888、883456。 广东美雅股份有限公司 1994年2月15日 广东美雅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溢利预测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171,941.01 营业成本 118,224.42 销售费用 892.78 管理费用 4,699.61 财务费用 1,459.61 营业税金 28,009.59 主营业务利润 18,655.00 投资收益 1,415.00 利润总额 20,070.00 该溢利预测已经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