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报告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并确信未遗漏任何重大事项,致使本报告内容有误导成分,本报告内容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近三年财务指标: 项目 1994年 1993年 比上年±% 1992年 营业收入 72117 81844 +3.1% 40520 其中:主营业收入 72117 81844 +3.1% 40520 利润总额 16632 13670 +21.67% 4048 税后利润 14377 11620 +23.73% 2958 资产总额 157442 134518 +17.04% 71962 股东权益 89194 76177 +17.09% 40443 每股净资产 4.49 7.66 -41.38% 5.47 每股收益 0.72 1.17 -38.46% 0.40 每股红利 0.61 0.99 -38.38% 0.18 股东收益比率 56.65% 56.63% +0.03% 56.2% 净资产收益率 17.39 19.93% -12.74% 7.3% 注1.1994年营业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应为84377万元。 注2.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红利按1994年底总股本198,766,800股计算。 二、年度分配情况: 本公司1994年度实现利润为16632万元,税后利润为14377万元,公司董事会拟定1994年度税后利润的分配比例为:法定公积金10%、公益金5%、分红基金为85%。具体分红方案由董事会另行公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三、业务回顾 1.1994年,经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克服了国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和各种原材料、辅料不断涨价及费用大幅度提高的种种困难,群策群力,增产节支,使1994年的经济效益比1993年仍有较大的增长。全年实现销售8.44亿元,实现利润1.66亿元。全年共生产毛毯443万条,腈纶羊毛绒线1.43万吨,毛条1.45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6.80%、10%和13.6%。本公司是亚洲最大的毛毯生产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居第一位。在1994年实现利润中,纺织业占85%,其它占15%;全年实现销售8.44亿元中,纺织类占96%,其它占4%,内销产品占76%,出口销售占24%。 2.1994年实现利润16632万元,完成税后利润14377万元,完成溢利预测的83%,主要原因是:(1)电费升价幅度大,电力成本大幅度上升。1994年本公司耗用电费共4785.6万元,比1993年增加52.2%,其中因电费加价造成增加成本1196.4万元。(2)房地产业欠佳,因国家宏观调控,资金紧缺,本公司为保证主管业务的资金正常周转而大大减少对房地产的投入,使房地产预测盈利大大减少。(3)银行利率过高,1994年因银行全面调高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本公司增加利息负担1100万元。 3.1993年10月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1813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已按原定计划如数投入,投入项目均于1994年底前投入正常生产。 四、股本及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1994年12月31日) 1.股本结构 股份单位:股 面值:每股1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股) 年末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7957200 75914400 38.19 其中:国家股 30707200 61414400 30.9 境内法人股 7250000 14500000 7.29 (2)募集法人股 16726200 33452400 16.83 (3)内部职工股 19200000 19200000 9.66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3883400 128566800 64.68 (二)已流通股份 25500000 70200000 35.32 已流通股份合计 25500000 70200000 35.32 (三)股份总额 99383400 198766800 100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1)鹤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61414400股 占总股本30.9% (2)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鹤山办事处 5000000股 占总股本2.51% (3)省纺织品公司 4830000股 占总股本2.43% (4)省民族贸易公司 4330000股 占总股本2.18% (5)鹤山昌盛制衣有限公司 4000000股 占总股本2.01% (6)中山市中山西区针纺购销公司 3414000股 占总股本1.72% (7)鹤山鹤昌实业投资公司 3000000股 占总股本1.51% (8)省纺织工业总公司 2600000股 占总股本1.31% (9)鹤山市工贸实业总公司 1910900股 占总股本0.96% (10)鹤山市供销集团公司 1630300股 占总股本0.82% 合计股份 92129600股 占总股本46.35% 五、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及持股情况 李澄海 董事长兼总经理 10000股 陈仲廉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9000股 谭钊华 董事、副总经理 9000股 冯国良 董事、副总经理 9000股 源超桃 董事、副总经理 9000股 王惠兰 董事 0股 李炽 董事 0股 梁文伟 副总经理 4750股 吕陆洋 监事 3000股 粱惠金 监事 4250股 罗维英 监事 0股 吴继中 财务部长 2500股 合计持有股份 6O500股 占总股本0.03% (1)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任命粱文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2)原公司监事冯德江于1994年1月退休,经1994年2月25日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吕陆洋为监事。 六、重要事项 1.1994年6月20日与澳门太平毛绒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鹤山东亚太平纺织有限公司合同,生产高支羊毛、混纺针织绒线,该项目预计于1995年5月投入生产。 2.1994年12月1日与香港美兆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经营“鹤山美兆纺织有限公司”的增资合同,新增一条年产50万条拉舍尔毛毯生产线,本公司占总投资比例的50%。该项目预计在1995年7月份投入生产。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介绍 企业名称 所在地 本公司拥有股份 经营范围 鹤山市经编毛毯厂 鹤山市沙坪镇 100% 羊毛、毛混纺、纯化纤毛毯 鹤山市毛毯厂 鹤山市沙坪镇 100% 簇绒、提花毛毯 鹤山市毛纺厂 鹤山市沙坪镇 100% 腈纶纤维、化纤毛条 鹤山市联合毛绒厂 鹤山市沙坪镇 100% 粗绒、针织绒线 鹤山市床上用品厂 鹤山市沙坪镇 100% 塑料、床罩、枕芯、胶袋、商标 鹤山市毛条厂 鹤山市沙坪镇 100% 腈纶毛条及其探加工 鹤山市美雅实业公司 鹤山市沙坪镇 100% 纺织品、纺织原料、建材 鹤山市美雅房地产公司 鹤山市沙坪镇 100% 商品房、土地开发、销售 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鹤山市沙坪镇 67% 睛纶纤维 美盛纺织有限公司 鹤山市沙坪镇 50% 包芯纱连裤袜 美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鹤山市沙坪镇 50% 包边布 美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鹤山市桃源镇 40% 纸箱 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 鹤山市沙坪镇鹤山办事处 16% 金融 江门证券公司鹤山营业部 鹤山市沙坪镇 25% 证券 八、业务展望 1995年是公司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而企业面临着资金紧张,原材料价格暴涨等困难。本公司将努力在困难中求发展,发展目标仍以纺织业为主体,向规模经营、跨国经营、综合经营发展,并将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参股、控股等形式,促使企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科学组合,探索企业发展新路子。根据美雅技舍尔毛毯在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首先在今年增加50万条拉舍尔毛毯生产能力,使年产毛毯总产量达到500万条,成为世界最大、品种最多的毛毯生产基地。此外,为保证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将于今年6月左右完成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的发行工作。 九、其它事项 1.公司基本资料 本公司法定注册名称: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MEIYA GROUP STOCK CO.,LTD. 法定注册地址: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西路40号 电话:(0750)8888888 法人代表:李澄海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粤美雅A 股票证券代码:0529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名称:李春洪 张锡海 2.凡属本公司股东,需查阅本公司属于公开的资料,可在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查阅。本公司股证事务代表:吴继中、林坚铁联系电话:(0750)8888888 8883456 十、经自从事政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和重要的财务报表附注说明。 附注 一、公司概况: 公司原为广东鹤山毛纺织总厂。1992年7月5日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粤股审(1992)13号文批准改组为广东(鹤山)美雅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10日经广东省证券委员会粤证委发(1993)002号批准为公众股份公司,现名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8767亿元;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镇人民西路40号。主要经营范围:公司所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设备、技术的进口,开展补偿贸易。兼营:本公司进出口内销业务、商品房销售。 二、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公司会计报表是以股份制企业会计制度为基准,并结合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必要调整而编制的。 三、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2.合并报表之基准 本报告之合并报表包括公司本部、7个全资子公司及投资比例分别占67%、50%、50%的三个中外合作企业经审核之1994年度会计报表。 对7个全资子公司采用并表法;对投资比例分别占67%、50%、50%的中外合作企业鹤伊毛纺织有限公司、鹤山美盛纺织有限公司、鹤山美伊毛纺织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并合并报表。投资比例分别为16.52%、40%、25%、16.67%、20%的非控股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合并报表中已抵销了公司的长期投资与被投资公司相应的实收资本;公司与附属公司的内部往来、债权债务款项;公司与附属公司之间因销售而产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四、收入之实现: 产品已发出,贷款已收到或取得收取贷款的权利为收入之实现。 五、存贷: 存贷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来用加权平均法。 低值易耗品除金额较大的或一次大量领用的采用分期摊销外,其他均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六、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应计折旧额在扣除5%及10%(中外合作企业)的残值后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股份制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年 3.17% 20年 4.5% 机器设备 14年 6.78% 10年 9% 电子设备 8年 11.87% 5年 18% 运输设备 10年 9.5% 5年 18% 其他设备 8年 11.87% 5年 18% 七、记帐本位币及货币核算 记帐本位市为人民币。非本位币核算采用固定汇率核算,即100美元=870.000人民币,100港元=112.75元人民币;l00,000.00日元=8,710元人民币。 八、年末外汇的货币性帐户按中国人民银行1994年12月31日公布的汇率进行调整:即100美元=844.62元人民币,100港元=l09.14元人民币,100,000日元=8,475.87元人民币进行调整。其调整差异为收益,全部转入当年损益。 九、坏帐准备 结算日,未计提坏帐准备 十、税项 (1)憎值税: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按扣除项目的17%计算。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按销售净额(不含税)的17%计算。 (2)城建税按应纳增值税额的5%计算。 (3)所得税: “根据鹤山市财政局鹤财综(1994)10号文批复,同意公司1994年所得税按15%计征。 6.根据鹤山市财政局1995年元月10日对公司《关于集团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的请示》的批复,同意公司属下各独立分厂、公司(中外合作、合资企业除外)统一缴纳1994年所得税。 十一、少数股东权益58,939,082.40元,其中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投入资本17,985,000.00元,日本伊藤忠TEXMAX株式会社投资9,372,000.00元,伊藤忠(香港)有限公司投入资本2,871,000.00元,美兆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8,711,082.40元。 十二、实收股本年来余额1,987,668,080.00元。 其中:国有股 61,414,400.00 法人股 47,952,400.00 社会公众股(含内部职工股19,200,000.00) 89,400,000.00 十三、资本公积金年未余额 期初余额 546,012,074.44 本期减少 52,455,808.32 期末余额 493,556,266.12 本期减少数中49,691,700,00元为1993年分红送股转增股本数12,764,108.32元为1993年3月31日固定资产评估有误调减数。 十四、约定资本支出 公司在1994年12月31日后有下列重大的资本性支出 项目名称 预计支出金额 鹤山美雅纺织有限公司 USD2,500,000.00元 十五、或有负债 (1)公司为下列单位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单位名称 担保金额 鹤山市健美针棉织造总厂 4,000,000.00 (2)公司董事会表示截至1994年12月31日止无涉及任何尚未解决的法律或仲裁诉讼等产生或有负债的事项。 十六、其他说明 (1)“预付贷款”1715万元是房地产预付工程款。 (2)“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未增加2332万元,主要是出口产品退税应退未退数。 (3)“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增加783万元,是美雅房地产公司的管理及财务费用,因该公司1994年无销售收入,故列入此科目。 (4)“存货”比上年未增加8158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务投入增大和为保证新年度材料需求而增加原材料购进。 (5)“长期投资”比上年增加1513万元,主要是投入中外合作的美雅包装材料公司的资金。 以上财务报表经深圳金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黔城、蔡敬侠。 广东美雅集团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