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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整合行业资源,迅速扩大公司产业规模,根据公司大力发展绿色食品
产业,通过重组、收购等形式,吸纳市场资源,介入生产领域和零售终端,形成
食品全产业链的战略部署。2018 年 9 月 13 日,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与广州市江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实
业)控股股东及股东代表谭钜添先生就江丰实业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约定,并签
订了《股份转让意向书》,公司拟从江丰实业全部股东处收购江丰实业合计不少
于 51%的股权,江丰实业 100%的股权总价格不高于 4.3 亿元人民币(详见 2018
年 9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编号:2018--31)。
     2、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后,公司立即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江丰实业
进行尽职调查,包括法律尽调、审计、评估等一系列事项,并与江丰实业股东开
展了谈判工作,双方正在对有关细节进行沟通和洽谈。由于上述事项涉及工作量
较大,预计不能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最终股份转让协议的签订,公司与
江丰实业控股股东、股东代表谭钜添先生经协商,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签订
《股份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江丰实业控股股东、股东代表谭钜添先生经协商,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谭钜添(以下简称:甲方)和广弘控股(以下简称:乙方)已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签订《股份转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就乙方或乙方指定

公司拟收购江丰实业不低于 51%的股份事宜,达成合作的基本意向。现因双方正

在对有关细节进行沟通和洽谈,双方就意向书内容达成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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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双方同意,确认将意向书第五条约定的尽职调查截止日期调整为 2018

年 9 月 30 日,即乙方为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委托中介机构对江丰实业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的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2、经双方同意,确认将意向书第九条约定的有效期限延期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甲方、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 2019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股

份转让协议的签订,具体合作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作为意向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与意向书约定不

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仍以意向书的约定为准,

双方继续履行意向书约定的条款。

   4、本补充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三、其他

    《股份转让意向书补充协议》签订后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后

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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