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3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继续加强现有业务的开展和新业务的拓展,加强风险防范和内
部管理,推动经营管理有序开展,经营业绩得到提升,风险管理工作得到落实。
作为监督机构,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贯彻落实股
东会对公司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做强做大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
门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的支持配合下,全体监事共同努力,履行章
程赋予的各项职责,正确行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权,提升监督成效,为企
业的规范运作及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事会以持续性监督和专项检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年度全面工作及重
点监督工作,对公司的决策程序、资金管理、投资担保、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职务的情况、公司财务、内部管理及利润分配等方面的重要情况进行了
监督。同时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控、项目审核等方面积极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并通过调研分析、预警提醒等方式实施监督,对所属公司合规运作、生产经营的
有效开展、风险控制、公司业务板块整合、模式优化及提升发展竞争力等方面展
开具体工作,及时与企业经营班子和董事会沟通反馈,实施及时的监督管理。现
将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的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参加了全部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出
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2018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林文生、潘
瑞君、王振秀、沈蔚涵、曾锦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监事会选举林文生为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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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四)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开展的监督检查及督导情况
(一)检查企业财务情况,监督企业规范运作。
2018年,监事会为贯彻落实股东对公司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做强做大的发
展要求,积极关注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行为,深入细致了解情况,正确
行使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权。通过参加经营班子(扩大)会议,实时了解经
营决策情况,结合月报、季报及年报的全面审核,保持常态化风险监控。全年根
据企业面临的实际经营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核查、风险监控、专项核查工
作,着力加强对属下各企业经营风险防控及财务信息的实时检查和预警、督导整
改和完善。同时发挥在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竣工决算、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监督作
用,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化运作和发展。
(二)加强风险管控,督导企业提升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2018年,结合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及企业整合的实际情况,针对内控制度的
执行及整改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开展检查和督导,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修订,并组
织督导经营风险及内控执行检查。检查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合同履约等内
部控制关键环节,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及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能力,
提升企业竞争力。配合完成对属下企业经营业务开展、内部控制执行及风险管理
等方面开展的专项检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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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专项调研及专项审计,督促企业稳健发展。
2018年,通过对食品板块整合中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管控模式的深度调研
分析,提出有利于企业防控风险、拓展客户资源、突破发展瓶颈、提升经营质量
及规模效益的合理化建议。通过对农牧板块合同执行及市场分析,提出加强对原
材料市场研判、优选供应商、完善合同履行,降低采购成本等建议。另外,跟进
教育书店信息系统实施及联营企业增资扩股后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财务并
表、财务协同及连锁店考核激励机制的修订完善情况。
针对公司属下企业的逾期债权进行持续跟踪督导,提出针对性建议,要求丰
富追收手段,强化追收措施,力争减损,提升追收成效。
(四)监督企业重大投资活动,加强重点投资项目审核。
监事会对企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核等进行监督,对重大合同履行及重大资产购买等行为进行
跟踪监督。加强对开展重点项目的审核推进。另外加强与内、外审计机构等的沟
通与配合,发挥三位一体的协同监管作用。
三、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
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经营管理、内控制度执行等
方面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与控股股东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据股东大会决
议实行科学决策,指导经营班子较好完成各项经营管理任务。公司经营班子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进行有效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公司职务时能够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勤勉、廉洁自律,较好履行了各自职责,维
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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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交易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
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
有内幕交易及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内部管控的需要,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
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及属下企业
建立和完善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18 年,通过内审机构开展的内控评估及
整改,陆续修订补充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加强了风险管控工作,风险管理落实
到位。目前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覆盖公司各运营环节,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行,
为企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内控体
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经
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历史遗留的个别公司逾期债权已全额计提拨备,2018 年公
司加强债权追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续仍要强化落实,力争挽回损失。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7,163,643.37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251,348,431.68 元,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 56,523,174.28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3,790,33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70 元(含税),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
本。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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