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 认为公司《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控体系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2018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目前公司建立了不断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有效执 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2018 年公司对管理 制度进行审视、研讨和升级,提高制度流程对公司业务的适应指导和 约束作用。并陆续修订并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及《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 总体上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具备 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监事会监事签名: 林文生 潘瑞君 王振秀 沈蔚涵 曾锦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