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 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340 万元与关联方广东南方传媒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他 3 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广东南方子衿教育 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我们同意将该事项作为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 、 朱列玉 罗其安 李胜兰 二○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