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郭天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中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郭天武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个人履 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以 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 资格合法。 2、程序性。提名郭天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程序和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3、同意补选郭天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 、 、 朱列玉 罗其安 李胜兰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