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陈子召先生辞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因工作调动原因,陈子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各专 业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子召先生辞职未导致公 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和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陈子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和聘任总经理工作。 我们同意陈子召先生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职 务,对其辞职原因无异议。 独立董事: 、 、 、 朱列玉 罗其安 李胜兰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