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监事签名: 林文生 潘瑞君 沈蔚涵 曾锦炎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