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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1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广东省
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资产)拟利用其获得的政策及资源优势,
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
年,年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按照其与贷款银行
签订借款合同的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
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广弘资产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300,669,93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1.50%,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规定,广弘资产系公司关联法人,广弘资产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
    3、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陈楚盛先生回避了表决。公
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事项,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并在会上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方股东广东
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广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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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80 号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玉敏
      注册资本:177030.098 万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08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24778854C
      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
   2、关联关系:广弘资产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有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广弘资产非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广弘资产公司资产总额 565,811 万元,负债总
额 422,75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43,061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37,723 万元,实现净利润 14,278 万元;2020 年 9 月末资产总额 675,464 万
元,负债总额 521,85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612 万元,2020 年 1-9 月份
实现营业收入 392,816 万元,实现净利润 15,312 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稳步增长。控股股东广弘资产拟利用其获得的政策优势,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
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一年,年利率不高于中
国人民银行每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
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广弘资产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 20 日
公布的一年期 LPR 执行。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与广弘资产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广弘资产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财务资
助,期限不超过 1 年,公司按实际使用额和使用天数支付财务资助利息,年化利


                                      2
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 执行(具体以双方签订的
相关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须为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抵押或担
保。该协议在双方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接受广弘资产财务资助,将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并且以较低
的资金成本开展生产经营,有助于促进经营提质增效,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实现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广弘资产对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无须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系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 执行,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与广弘资产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为 15.26 亿元(含接受广弘资产本次财务资助总金额 15 亿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事项作为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广弘资产拟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
信心,财务资助主要为广弘控股加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需
要。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
的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年化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每月 20 日公布的一年期
LPR 执行,费用标准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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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财务资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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