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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核查,就上述事宜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①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于2019年9月16

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中山广食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广食)、惠州市广丰

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广丰)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额度
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本次综合授信额度 1 亿元范围内

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期

限一年。

    2019年9月18日,惠州广丰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由惠州广丰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金额 99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日,公司

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质押担保合同》,约

定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向甲方提供质押,质押担保范围为主合同

项下债务人(惠州广丰)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保管和维护质物所产生的费用。

债务本金(余额)为玖佰玖拾万元正,担保期限一年 。2020年6月4

日,公司收到广东华兴银行发来的《担保业务解除证明》,贷款人惠

州广丰已于 2020年3月9日提前还款结清 990 万元贷款,公司作为担

保人对该笔贷款的担保已解除。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长期项目

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加快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牧公司”)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目

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丰农牧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期限 10

年,由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 年 10 月 26 日,广丰农牧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签订了《企业借款合同》,由广丰农牧公司向广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申请贷款金额 8000 万元,贷款

期限 10 年。同日,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主合同债务人(广丰农牧公司)履

行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向主合同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债务本金为

8000万元,担保期限10年。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应承担的

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

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对外担

保额度余额为8000万元。

    ②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955.15万元。

    ③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①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②公司能严格遵守“56号文”、“120号文”及《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不存在与" 56号文"、“120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③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56号文”、“120号文”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没有损害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                   、

             李胜兰              郭天武              胡志勇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