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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1-2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
知》(财会〔2018〕35 号),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2018 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3、变更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
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2)新租赁准则总体上继承了现行准则中有关出租人的会计处理规定,同
时,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调整了转租出租人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和会计处
理的有关规定。
       (3)完善租赁的识别、分拆及合并等相关原则。新租赁准则对于租赁合同
的合并、分拆和修改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例如,满足特定条件,出租人可以将
多份合同合并为一份;合同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出租人应当将该合同
包含的各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4)对特殊交易提供了更详细的指引。新租赁准则对于一些特殊交易,如
售后回租、转租赁、符合投资性房地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等也提供了更详细的指
引。

       2、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说明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
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修订要求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修订要求及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