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核查,就上述事宜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①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长期项
目贷款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加快惠州市广丰农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丰农牧公司”)智能数字化种猪繁育一体化项
目建设,董事会同意广丰农牧公司向银行申请8000万元贷款,期限 10
年,由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1-
过了《关于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
授信融资及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强化下属企业独立发
展意识,鼓励其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为了满足粤
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周转需要,确保其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拟同
意粤桥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一年期授
信融资,由公司为该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该
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13000万元。
②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5,138.37万元。
③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①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②公司能严格遵守“56号文”、“120号文”及《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不存在与" 56号文"、“120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③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56号文”、“120号文”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没有损害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 、
李胜兰 郭天武 胡志勇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