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2021-12-15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
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
设立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兴广东广弘智慧港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和广东广弘智慧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
发展的需要,符合政策方向,风险可控。该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公司产
业的转型升级,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2、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 、 1
李胜兰 郭天武 胡志勇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