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我们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教育书店日 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的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 、 李胜兰 郭天武 胡志勇 二○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