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7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
设立广东广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广东广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基于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的需要,通过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各种方式,
将公司的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进行良好结合,实现提升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和盈利能力的目的。
2、 本次投资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不会对目前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 、 1
李胜兰 郭天武 胡志勇
二○二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