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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弘控股: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严谨、
勤勉地依法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正常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以持续性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财务监督、
风险防控、完善内控为主线,对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的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六次监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工作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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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开展的监督检查及督导情况
   (一)检查企业财务情况,监督企业规范运作。

    2021 年围绕企业重点工作事项,采用月度数据监督的方式,每月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各家企业财务数据进行跟踪,结合企业财务报表以及财务分析报告,
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深入剖析,通过财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持对业务规范化
运作的常态监督。
   (二)加强风险管控,督导企业提升内控执行的有效性。
    2021 年,监事会在加强风险管控工作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联合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对属下企业贯彻执行公司工作部署、内
控各环节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经营风险点,及时落实整改;
同时帮扶企业梳理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内控执行的有效性,提升企业竞争力。
二是督导审计部门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对主要经营业务以及下属各企业开
展风险评估,进行风险指标的设定,为下一步全面风险预警防控做好准备。三
是跟进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的开展情况,通过过程监督确保项目的有
序、顺利开展。四是持续对债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加强债权风险管
理,定期追踪债权追收情况。
   (三)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审核,监督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

    监事会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审核力度,提前参与重大决策事项的的研判;
同步对企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决议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密切关注执行的进展以及执行的效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列席了公司历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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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并出席历次股东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经营管
理、内控制度执行等方面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
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并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
司经营班子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进行有效经营。公司董事、
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勤勉、廉洁自律,较好履行了
各自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核了报告期内公司董
事会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该审计报告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公正、客观、
真实。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交易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
易和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在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关
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内部管控的需要,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
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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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及属下企业
之间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21 年继续结合内控评价,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
度,实现内部控制体系的整体优化,坚持加强风险管控工作,风险管理落实到位,
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公司
的内部控制管理。目前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覆盖公司各运营环节,在经营活动中
有效执行,为企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的内控体系,基本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1,084,864.8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 878,167,133.72 元,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 340,501,255.61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583,790,33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人民币,分红派息合计现金支
出 87,568,549.5 元,不送股,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
    一是继续加强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依法出
席、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对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权益。
    二是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及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
的工作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确保资金合
规使用。
    三是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同时,加强监督检
查,提高监督效率,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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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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