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独立意见2022-06-1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有关合作银行申请申请办理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4.84 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不含项目融资),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夯实公司主业基
础,打造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优秀的长短期偿债能力,
本次申请办理授信融资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向银行申请办理授信融资业务事宜。
独立董事: 、 、 1
李胜兰 郭天武 胡志勇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