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2022-08-10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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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投资标的名称:领粤美味(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拟设立产业基金规模:10,000 万元人民币
拟投资金额:5,100 万元人民币,尚未完成出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合伙人不能按约定缴足资金的风险;
本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履行行政审批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
等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产
业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投资标的公司
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公司子公
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出资额,即 5,100 万元人民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弘控股”)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
与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广弘控股“十四五”发展规划,聚焦大食品主业,充分利用上市
公司资本窗口优势,加快食品产业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领岳投资”)、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南海种禽”)拟与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泓股
权”)、美味天成(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味天
成”)和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智能”)共同发起设
立领粤美味(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领粤美味”或“合伙企业”),并拟签署《领
粤美味(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
议”)。该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规模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领岳投资和南海
种禽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500 万元人民币和 1,600 万元
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聘请的基金管理公司尚泓股权已依照《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资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
(登记编号:P1069660)。
二、 基金管理人及合伙人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RH21X1
3.成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9 日
4.注册地址: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四路 7 号标准产业单元二期第 3 栋第 4
层 401 单元(自主申报)
5.法定代表人:郑熙源
6.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熙源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9.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情况:P1069660
10.基金业协会登记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1.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郑熙源持股 100%
12.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13.主要投资领域:长期专注于大食品领域投资的产业运营基金,投资标
的覆盖了食品、饮料、新餐饮、新型零售、新品牌五大消费升级方向
1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尚泓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尚泓股权持有美味天成 0.9901%股
权,此外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
份。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美味天成(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美味天成(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Y2UXL9J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 87 号 1409 房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万元) 101 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 年 09 月 06 日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经营范围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
事经营活动);
郑琼珊持股 99.0099%;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
限公司持股 0.9901%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味天成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尚泓股权持有美味天成 0.9901%股权,此外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
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2.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6766570429D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委会龙展路 3 号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19,44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YING ZHENG
成立日期 2004 年 08 月 26 日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经营范围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根据海川智能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控股股东郑锦康
股东构成及持股情况 持股 41.36%;郑贻端持股 8.27%;梁俊持股 6.50%;其余股
东合计持股 43.87%
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 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川智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与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 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领粤美味(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基金规模:人民币 10,000 万元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
(五)存续期限:5 年,其中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2 年,自基金成立日起
算;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以及投资标的的经营情况,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可决定延长合伙企业(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不超过 2 年。
(六)主要经营场所:广州市黄埔区科丰路 87 号 1409 房(拟定,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七)基金管理人及普通合伙人: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八)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九)经营范围: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拟定,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十)基金投资方向:直接投资能形成产业协同的食品产业链领域未上市
企业的股权,以预制食品、速冻食品、烘焙食品、团餐等为主。如有现金部
分,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
各类存款)、货币型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保本金融产品。
(十一)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合伙人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合伙人 认缴金额(万 认缴出资
投资者名称 出资方式
类型 元) 比例
普通合 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100 1.00% 货币出资
伙人 公司
美味天成(广州)创业投资合伙
2,800 28.00% 货币出资
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00 35.00% 货币出资
有限合
伙人 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 1,600 16.00% 货币出资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00% 货币出资
合计 10,000 100.00% -
四、 拟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出资情况
1.认缴出资
全体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有限合
伙企业分两期完成出资实缴。第一期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第二期
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第二期出资前提为有限合伙企业完成投资达第
一期实缴出资总额的 70%(即:人民币 3,500 万元)。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
的约定支付各自应缴付的认缴出资。
各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有限合伙人享有二十四小时冷静期。冷静期自签署本协议以及认购协议且
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算起。适用冷静期的投资人在冷静期内可以撤销
对合伙企业的认购并要求解除已经签署的认缴法律文件。合伙企业设置募集机
构的回访确认制度。如有限合伙人解除一经签署的认缴法律文件,执行事务合
伙人应当在有限合伙人确认行使解除权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其所缴纳的全部款
项。
2.缴付出资
基金管理人应在本协议实缴条件达成时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缴付通知书。
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缴纳期限不晚于缴付通知书列明的出资截止日。
有限合伙人应根据缴付出资通知的要求按时、足额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缴
付出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列明要求有限合伙人缴付出资的金额、出资到账
截止日以及合伙企业的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各合伙人的认购款项,加
计其在募集期形成的由银行向专用账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支付的利息收入计入基金财产(募集期利率若后续有改动,以管理人出具的相
关说明为准),该等利息的起算日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已完成投资者冷静期
及回访确认的承诺函及经回访确认成功的投资者明细表当日,其中利息的具体
数额以募集户结息后划入托管账户的利息金额为准。
3.后续出资
本合伙基金成立后封闭式运作。普通合伙人不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
限合伙人继续募集资金。
(二)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1.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即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成立时的普
通合伙人为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
选定广州尚泓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作为普通合伙人 依
据合伙人会议决议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对合伙事务所拥有的独占及排他的执
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 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
(2) 代表合伙企业取得、管理、维持和处分合伙企业的资产;
(3) 采取为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
必需的一切行动;
(4) 开立、维持和撤销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
(5)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 订立与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
(7) 为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并代表合伙企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
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
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
务活动而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8) 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9) 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持合伙企业合法存续、维护或争取合伙企业
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0) 如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或投资形式对最终被投资企业上市造成或将
造成重大或实质障碍,为不影响最终被投资企业上市,执行事务合伙
人有权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将本合伙企业转变为其他符合法律
规定的法律形式或通过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投资。有限合伙
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该等转变。但管理人保证上述投资形式的转变对
有限合伙人的权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1) 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署文件。
2.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并主持。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1) 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 本协议的修订;
(3) 根据本协议约定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
(4) 根据本协议约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
(5) 根据本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退伙或提前收回其投资本金;
(6) 根据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权益;
(7) 根据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相互转换身份;
(8)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9) 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讨论第(3)、(4)、(6)、(7)项事项时,由全体有限合
伙人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讨论第(5)、(8)项事项时,由全
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讨论上述其他事项时,由合计持
有本有限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财产份额持有人通过方可作
出决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投资决策委员会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机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6 人组成,分别为:普通合伙人推举投资决策委员 3 人,
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推举投资决策委员 1 人、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推
举投资决策委员 1 人、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推举投资决策委员 1 人。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权范围:
(1) 审议投资项目方案,并决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
(2) 决定向被投资企业推荐、提名、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
(3) 决定投资项目管理方案;
(4) 审议投资项目退出方案,并决定投资项目的退出;
(5) 向合伙人会议提议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开放募集;
(6) 涉及本合伙基金管理、基金财产相关的重大诉讼、仲裁的应诉方案;
(7) 审议清算方案;
(8)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关联人员应予回避);
(9) 审议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方案;
(10) 决定聘请专业人士或专业中介机构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11) 处分合伙企业财产或其他财产权益;
(12) 选任、变更托管机构和行政服务机构;
(13) 其他应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及决策:
(1)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负责召集并
主持或由两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自行召集并主持。
(2) 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出具
审核意见及/或决议。
(3) 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取得超过五票同意通过;审议关联事项
导致参与决议的人员不足四人(含四人)时,应取得无关联关系的投
资决策委员的全票通过。
(4)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现场、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等可即时获取会议信
息的方式召开。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应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将会议所
作决议制作成书面文件,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对会
议所作决议投赞成票的委员应在决议文件上签字。执行事务合伙人代
表应及时将会议记录及书面决议文件发给以非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的委
员,该委员应于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该等书面文件后三日内签字
并将该等文件发回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
投资决策执行:
(1) 投资决策委员对审议事项作出决策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
(2) 未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同意的投资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实施
或执行。
(3)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勤勉尽责的执行投资委员会的决策,对拟进行的投
资标的进行财务、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提出投资建议;在执行合伙
事务的过程中,坚持所有投资项目均提请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后才实施的原则,并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影响合伙企业财产权
益的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未尽前述尽职调查、提请审议、及时报告
等勤勉尽责义务的行为均视为重大过失。
(三)费用及损益分配
1.合伙费用包括开办费、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费用及本合伙企业自身的与
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相关的费用但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
合伙企业费用总额(管理费用、托管费用除外)不得超过 100 万元,超过部分
由管理人自行承担,超过部分由管理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1) 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 托管费;
(3) 行政服务费;
(4) 开办费,即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之组建、设立相关的费用;
(5) 合伙企业的法律、会计和审计、税务、评估及其他第三方顾问费用;
(6) 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7) 合伙人会议费用;
(8) 合伙企业为维持合法存续而发生的登记、备案、年检等工商、审计、税
务相关的费用;
(9) 由合伙企业发起或针对合伙企业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
的费用,与该等诉讼、仲裁或程序相关的律师费,以及行使由此产生
的任何权利的成本;
(10) 合伙企业清算、解散相关的费用。
(11) 其他未明确列出,但合伙企业发生的,与合伙企业的业务和运营有关
的费用。
2.认购费:本有限合伙企业不收取认购费。
3.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提供服务的对价,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内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由合伙企业
支付,具体计算和支付方式如下:
(1) 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延
长期及投资退出期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率为 1.5%,计
算方法如下:H=E×1.5% ,其中 H:每年应收的管理费,E:成立时有
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减去有限合伙人通过分红累计收回的出资总额。
(2) 本基金于基金成立日一次性计提第一到第三年度的管理费,按年度支
付给基金管理人,支付程序为: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
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基金托管账户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基金的运作天数不足一年
的按实际天数收取。管理费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基金运作情况,延后收取基金管理费。管理费率非经全体合伙人一
致同意不可调整。
(3) 为免疑义,合伙企业无需就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向普通合伙人支付
管理费。
4.托管费
合伙企业因委托托管机构而需向托管机构支付的托管费用由合伙企业承
担。托管费用为实缴资金×万分之三/年,托管费用保底人民币 30,000 元。
5.收益分配
在合伙企业发生下列情况时,普通合伙人应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按照
协议规定进行现金分配(但有权在进行分配前扣除其合理预留的有限合伙支
出):
(1) 合伙企业就其任何投资取得收入;
(2) 普通合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或用于其它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
实缴出资额;
(3) 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获得的其他收入。
合伙企业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在支付或预留本协议规定应由
合伙企业列支的相关费用后,将协议规定的可分配现金,按如下分配步骤向合伙
人进行分配:
(1) 返还全体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
出资金额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全体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均 100%收回其实缴出资金额;
(2) 返还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按照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金额
比例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普通合伙人的累计实缴出资额,直至普通合
伙人 100%收回其实缴出资金额;
(3) 在返还截止到分配时点全体合伙人各自实缴出资金额之后的余额按照
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合伙人之实缴出
资实现每年 8%/年(单利)的收益;
(4) 按照前述分配完成后的剩余部分即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由普通合伙
人与有限合伙人按 2:8 分成,20%归于普通合伙人作为业绩报酬,80%
按照全体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金额比例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
在任何情况下,上述分配顺序的约定均不得理解为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对投资本金和收益的保证或承诺。
(四)入伙、退伙、权益转让和和身份转变
1.普通合伙人入伙和退伙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普通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
益,否则合伙企业不接纳其他普通合伙人入伙。普通合伙人发生《合伙企业法》规
定的当然退伙情形时,除非有限合伙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外,合伙企业直接进入清
算程序。
2.有限合伙人入伙和退伙
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合伙基金封闭式运作,不再接受后续有限合伙人入伙。合
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3.合伙权益转让和身份转变
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
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可转让其合伙权益。在同等条件下,有限合伙
的其他合伙人第一顺序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第二顺序优
先受让。如普通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又不行使优先认购权,则视为普通合伙人同意该
有限合伙人对外转让合伙权益。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全体有限合伙人协商一致,普通合伙人不得转换为
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亦不得转换为普通合伙人。
(五)解散与清算
1.解散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合伙企业解散并开始清算程序:
(1) 经营期限届满且未延期;
(2)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
(3) 合伙企业的投资已全部变现、合伙人会议决定合伙企业解散;
(4)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 执行事务合伙人出于谨慎勤勉的原则,如为维护有限合伙人的利益,
无法与拟投资标的就关键条款达成一致,则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
不投资,因此导致合伙目的无法实现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
决定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
(6) 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及法律规定退伙或被除名,且合伙企业没
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 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8)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散的情形。
2.清算
一旦清算事件发生,合伙企业除为清算目的而继续处理日常事务外,不得从
事其他经营活动。合伙企业应清理资产,向债权人和合伙人清偿债务。
各合伙人在此同意指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由清算组负责,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全权处理合伙企业的债务和财产,合伙企业支付清算费用、履
行债务后可向合伙人分配的剩余财产,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收益分配原则向合伙人
分配。如本条项下的任何支付或分配以实物方式进行,用于支付或分配的合伙企
业财产应以支付或分配当时的市值作价。
(六)协议生效
任何一名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本协议即对该有限合伙人生效。本协议
的签署日为最后一名合伙人签署本协议的日期,在该日本协议对全体合伙人生
效。
对于参与首次募集或作为新合伙人参与后续募集的投资人,如适用本协议
所述冷静期的,则其在冷静期结束前可以撤销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认购并要求
解除已经签署的本协议及认缴法律文件。
(七)其他说明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六人组成,会议按照一人一票
的投票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作出决议应当取得超过五票同意通过,其中
领岳投资和南海种禽各持有一票,使得公司在机制设置上实现一票否决权,即
领岳投资和南海种禽的一致行动对合伙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事项能够实施支配性
的影响。
五、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通过和专业第三方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广弘控股
依托国有控股背景、资金实力优势、产业经营积淀等要素,为上市公司拓展投资
领域,通过专业第三方投资机构连接优质投资标的企业,围绕上市公司发展需要
建设产业生态,投资、赋能标的企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广弘控股以产业运营商
角色,与被投资标的进行有机互动,推动广弘控股大食品产业的商业往来,在完
成项目投资获取超额投资收益的同时,为大食品核心主业带来增量业务,进一步
增厚主业利润,促进大食品全产业生态建设。
公司子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
正常运行,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没有实质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合伙人不能按约定缴足资金的风险;本产业
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履行行政审批部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
等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设立和开始投资运作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产业基金未来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
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或亏
损的风险;公司子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
出资额,即 5,100 万元人民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应对措施
公司将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把控、设置合理权力结构、完善投前调研机制、健
全投中管理机制、做好投后跟踪管理等方式密切关注产业基金的募集、运作、管
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类运营风险,维护公司投
资资金的安全,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六、 其他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公司与其他
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公司在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七、 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拟签署的《领粤美味(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