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2-6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弘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广州弘信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公司持有广州弘信 30%的股权。
基于自身流动性需要变现资产原因,广州弘信的 4 名股东彭志江、李细桐、
刘基青和叶少鸿拟将其分别持有广州弘信的 20%、10%、20%和 20%股权(合计 70%
股权)以人民币 11,249.7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弘资产”),公司作为广州弘信的股东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
买权。
(二)关联关系
本次股权受让方广弘资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构成关联交
易。
(三)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以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夏斌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1
姓名:彭志江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
身份证号:4406****4350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转让方 2
姓名:李细桐
住所:佛山市南海区
身份证号:4406****4315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转让方 3
姓名:刘基青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身份证号:4405****0057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4、转让方 4
姓名:叶少鸿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
身份证号:4405****0036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 680 号
4、法定代表人:陈玉敏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77,030.098 万元
6、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000724778854C
7、经营期限:2000 年 08 月 22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商
品贸易,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自有物业出租及管理,停车场经营,
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9、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广弘资产控股股东为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广弘资产公司 51%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持有广东省出版集
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1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广弘资产公司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于 2000 年 9 月创建成立,是广东省属
三大资产经营公司之一。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广弘资产合并报表总资产
791,357.79 万元,净资产 173,986.01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594,944.53
万元,净利润 30,053.18 万元。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广弘资产
合并报表总资产 834,637.00 万元,净资产 180,492.17 万元,2022 年 1-3 月实现
营业收入 134,590.06 万元,净利润 6,529.09 万元。
11、关联关系:广弘资产系公司控股股东。
12、信用情况:广弘资产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
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
途径核查,广弘资产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弘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 252-256 首层
4、法定代表人:李旺
5、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6、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074613125X
7、经营期限:2013 年 07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小额贷款业务。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广州弘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10、优先受让权: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11、信用情况: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
径核查,广州弘信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12、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本情况:
转让前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股权比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 股权比例
(万元) (万元)
1 广东广弘 6,000 30% 广东广弘 6,000 30%
控股股份 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 彭志江 4,000 20% 广东省广 1,4000 70%
3 李细桐 2,000 10% 弘资产经
营有限公
4 刘基青 4,000 20%
司
5 叶少鸿 4,000 20%
合计 20,000 100% 合计 20,000 100%
(二)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对广州弘信出具
的审计报告显示,广州弘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 28
项目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日
营业收入 171.86 41.20
营业成本 68.60 2131.73
营业利润 103.26 -2,090.53
净利润 77.41 -2,095.98
资产总额 16,598.42 14,505.84
负债总额 2.31 5.71
应收款项总额 4.89 4.89
所有者权益 16,596.11 14,500.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4.81 27.45
量净额
(三)评估情况
以 2022 年 2 月 28 日作为基准日,广东勤信国融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
公司对广州弘信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勤信国融评报字【2022】第 33005 号《资
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广州弘
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4,505.84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902.96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总计为 5.7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500.13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6,897.25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广州弘信股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为基础,
根据交易各方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广州弘信的 4 名股东彭志江、李细桐、刘基青
和叶少鸿以 2022 年 2 月 28 日为基准日,将其持有广州弘信合计 70%股权以人民
币 11,249.7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弘资产。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因及影响
基于小贷行业非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为聚焦主业发展,公司拟放弃优
先受让参股公司广州弘信股权。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后,不会导致公司对广州弘
信持有份额发生变更,广州弘信仍为公司参股公司,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
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
六、当年年初至 6 月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与广弘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实际
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21,481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对广州弘信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
响公司在广州弘信拥有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对广州弘信
持股比例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备查文件
(一)2022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