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以下简称“56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下简称“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了解和核查,就上述事宜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2 年 1-6 月,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
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能严格遵守“56 号文”、“120 号文”及《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公司、股东的附属企
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不存在与" 56 号文"、“120 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2022
年 1-6 月公司仅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通过
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李胜兰、郭天武、胡志勇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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