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10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
阅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汇报后,对公司 2022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东领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省出版集团投资有限
公司共同投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
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
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
行了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
独立董事:李胜兰、郭天武、胡志勇
二○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