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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A                           公告编号:2014-037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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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晓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河先生、陈宏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朱瑞华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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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077,343,884.20              8,387,915,242.67                            -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56,879,828.02              2,520,845,553.45                           25.2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69,323,846.64                      28.72%        3,764,961,934.73                 77.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712,543.21                      67.22%          523,661,874.64                104.5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71,271,912.25                      66.60%          565,630,426.46                118.4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394,468,438.20                 -66.3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506                  67.18%                    0.7644              104.5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506                  67.18%                    0.7644              104.5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95%                   1.76%                    19.07%                 8.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报告期内恒运 D 厂机组进行计
                                                                                                划检修和技术改造,特别是#9
                                                                                                机组脱硫改造及综合升级改造,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6,367,955.77
                                                                                                拆除了部分机组设备部件进行
                                                                                                报废处置,导致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同比增加。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46,052.6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18,484.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008,411.48



                                                                                                                                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3,424.16

合计                                                                   -41,968,551.8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29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凯得控股有
                    国家                  26.12%    178,914,710                   0                                0
限公司

广州电力企业集
                    国有法人              18.35%    125,703,386                   0                                0
团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工业
发展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14.41%     98,717,656                   0                                0
司

广州黄电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0%     23,982,718                   0                                0
限公司

黄海晓              境内自然人             2.59%     17,774,717                   0                                0

广州港能源发展
                    国有法人               1.65%      11,296,216                  0                                0
有限公司

徐俊                境内自然人             0.78%       5,321,675                  0                                0

缪德琪              境内自然人             0.57%       3,930,900                  0                                0

顾丽君              境内自然人             0.51%       3,512,274                  0                                0

周钗红              境内自然人             0.44%       3,023,050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178,914,710 人民币普通股           178,914,710


                                                                                                                        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广州电力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25,703,386 人民币普通股      125,703,386

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98,717,656 人民币普通股       98,717,656

广州黄电投资有限公司                                                    23,982,718 人民币普通股       23,982,718

黄海晓                                                                  17,774,717 人民币普通股       17,774,717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1,296,216 人民币普通股       11,296,216

徐俊                                                                     5,321,675 人民币普通股        5,321,675

缪德琪                                                                   3,930,900 人民币普通股        3,930,900

顾丽君                                                                   3,512,274 人民币普通股        3,512,274

周钗红                                                                   3,023,050 人民币普通股        3,023,050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国营黄陂农工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联合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人下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其他前十名股东,公司未
明
                                 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为人。

                                 公司自然人股东黄海晓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 17,774,717 股,徐俊通过投资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 5,321,675 股,缪德琪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 3,930,900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顾丽君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股数量为 3,512,274 股,周钗红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
                                 持股数量为 3,023,05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
值89,976,471.55元的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
整。
(一)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加77.66%,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根据房屋交付情况及公司会计政
策规定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分别增加104.55%、118.45%、104.55%及104.55%,主要是①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根
据房屋交付情况及会计政策规定确认部分房地产销售利润,而上年同期锦泽房地产公司利润为负数;②报告期内广州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上升,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66.31%,主要是①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
开发项目—锦泽园对外预售收到预售楼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货币资金增加35.8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亿元所致。
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收票据增加127.27%,主要是报告期内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应收款增加33.88%,主要是报告期内保证金支出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存货减少56.35%,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向客户交付房屋,相应将存货结转
房地产销售成本,导致存货余额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资产减少90.36%,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预售相应预缴的
流转税费,根据销售结转对应结转预缴税费,导致按预缴税费余额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在建工程增加84.49%,主要是报告期内恒运D厂烟囱防渗防腐改造项目及恒隆钙业三期(加气
砖)项目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58.47%,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楼款部分结转收入,按
规定对预售楼款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相应结转所得税费用,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账款增加40.77%,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应付房屋建造工程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预收账款减少90.92%,主要是报告期内锦泽房地产公司开发项目—锦泽园根据房屋交付情况将
预收账款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导致预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10、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48.08%,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付未付的人员薪酬余额同比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股利减少96.87%,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以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转
增资本,报告期内,转增资本手续办理完成,期初应付股利—开发区工总300万元相应转增东区热力实收资本,导致应付股
利余额减少所致。
12、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增加782.50%,主要是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增加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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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08,431.2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4.5亿元短期融资券所致。
14、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长期借款减少54.40%,主要是报告期部分长期借款到期日在一年以内,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所致。
15、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应付债券增加56.5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5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16、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股本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10股。
17、报告期末与本年初相比,未分配利润增加55.69%,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利润相应增加未分配利润所致。
1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加77.66%,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根据房屋交付情况及公司会计政
策规定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1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成本增加64.75%,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根据房屋交付情况及公司会计政
策规定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相应结转房地产销售成本,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996.22%,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根据房屋交付情况及公司
会计政策规定结转房地产销售收入,相应结转房地产销售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而上年同期没有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销售费用减少67.59%,主要是锦泽房地产公司发生的广告费及销售代理费同比
减少所致。
22、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收益增加363.93%,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实现净利润同比
上升,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所致。
23、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外支出增加789.56%,主要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24、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所得税费用增加64.68%,主要是报告期内实现的应税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5、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30.98%,主要是报告
期内支付的技术改造工程款同比增加所致。
26、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100.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参与广州证券增资扩股,而
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7、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广州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占99%股权)与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占1%股权)共同对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相应收到的
少数股东的投资资金所致,而报告期内未发生此项业务所致。
28、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50.24%,主要是报告期内新增银行借款金额比上年同
期规模减少所致。
29、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增加97.6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先后公开发行了4.5亿元
短期融资券,及5亿元公司债券所致。
30、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减少37.15%,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银行借款金额比上年同
期规模减少所致。
31、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与上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36.4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中期
票据承销费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广州证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并于9月1日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和董事会,广
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变更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81,512万股,公司所持股比仍为24.48%,
为第二大股东,广州证券股份制改造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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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参股的宜春农商行根据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计划增资扩股,宜春农商行此次增资扩股后总股
本为80,060万股,公司未参与宜春农商行此次增资扩股,所持宜春农商行股比由10%降至7.5%。目前宜春
农商行增资扩股事项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
                             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
                             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
                                                                                            直接或间接对
                             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
             广州凯得控股                                                   2009 年 09 月 04 上市公司拥有
                             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                                     严格遵守承诺
             有限公司                                                       日              控制权或重大
                             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
                                                                                            影响期间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
资产重组时
                             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
所作承诺
                             入上市公司。

                             在作为穗恒运的股东期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下
                             属企业,包括其控制的全部属下企业:1、在广州
                             市萝岗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和广州保税区区域内,
                             市电力除目前参股恒运 C 厂、恒运 D 厂之外没有
             广州电力企业    发电供热项目,并承诺不另在前述区域内投资经营 2010 年 06 月 28 作为穗恒运的
                                                                                                            严格遵守承诺
             集团有限公司    发电供热业务项目。2、在上述区域外,如果市电 日                 股东期间
                             力与穗恒运拟投资同一发电供热项目,市电力保证
                             不损害穗恒运的利益,在穗恒运进行有关表决时,
                             市电力应回避表决。3、穗恒运就拟新投资建设任
                             何发电供热项目进行有关表决时,市电力承诺不利
                             用其股东权利剥夺或限制穗恒运投资发电供热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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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机会。

                            只要公司仍直接或间接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或
                            重大影响,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
                            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
                            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及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                      公司仍直接或
             广州开发区工   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                        间接对上市公
                                                                           2009 年 09 月 04
             业发展集团有   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                        司拥有控制权   严格遵守承诺
                                                                           日
             限公司         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之全                      或重大影响期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                      间
                            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
                            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
                            入上市公司。

                            只要作为穗恒运股东,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
                            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
                            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
                            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
             广州市国营黄
                            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 2009 年 09 月 09 作为穗恒运的
             陂农工商联合                                                                                    严格遵守承诺
                            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 日                   股东期间
             公司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
                            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
                            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或本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
                            其他公司以交易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
                            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或再融资
时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
中小股东所
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不使用
及下一步计
划(如有)



                                                                                                                    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本公司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末账面价
值89,976,471.55元的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
整。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法人代表):郭晓光


                                                                               二 O 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