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07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0—04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
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 235 号恒运大厦 6 层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钟英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 399,025,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244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份 399,019,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24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6,1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0009%。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2,106,2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0.3074%。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399,019,450 99.9985% 6,100 0.0015% 0 0.0000%
中小股东 2,100,176 99.7104% 6,100 0.2896% 0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399,019,450 99.9985% 6,100 0.0015% 0 0.0000%
中小股东 2,100,176 99.7104% 6,100 0.2896% 0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菊、许丽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