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1-01-23
关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
业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相关履历的基础上,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同意许鸿生先生、陈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许鸿生先生、陈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许鸿生先生、陈跃先生提名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谭劲松、 陈 骞、谢晓尧、李树华
2021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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