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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4-02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3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上午 9

时在本公司恒运大厦 6M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

到董事 9 人。董事朱晓文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许鸿生

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陈跃先生因公未能参加会议,授

权委托董事张存生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董事长许鸿

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

与分析”之“一、概述”、“十、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及第十节“公

司治理”之“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

认,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779,938,002.10 元,

母公司 2020 实现净利润为 622,281,750.72 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62,228,175.07 元,不提取任

意公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560,053,575.65 元。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含税)现金分

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71,270,705 元,剩余利润 1,484,043,482.29 元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企业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

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起施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财务预算方案》。

    2021 年度上网电量 54 亿千瓦时,供热量 362 万吨,营业总收入

为 34 亿元。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1、向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公司不超过 80 亿元

(含到期额度续订)。

    2、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董事长与总经理负责与各合作银行及

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授信额度及签署有关决议。

    3、由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有关融资的法律文

件。
    4、该决议有效期至上市公司下一年度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相关决议出具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内部调拨的议案》。

    1、调拨余额:授权公司范围内 100%控股(含直接及间接)的母

子公司(正向及反向)以及 100%控股的子公司之间资金调拨余额不

超过 10 亿元。

    2、资金调拨利率:为保证各方的利益,遵循公允交易原则,资

金提供方按同期实际贷款利率,每季度按实际使用时间收取利息。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按照公司“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决定资金内部调拨的审批方式、审批权限等

具体事宜。

    4、本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

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

表了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业绩考

核评价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定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重点工作

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

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清单》。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