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4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4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0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董事张存生先生因事无
法参与表决,授权委托董事陈跃先生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
1.刘贻俊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感谢刘
贻俊先生在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2.聘任斯海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
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下属公司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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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增资并更名的议案》。同意:
1. 公司回收全资子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恒运西
区热力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回收资本 12,500 万元,广州恒运西区
热力有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少实收
资本 12,500 万元,即注册资本由 80,000 万元减至 67,500 万元。
2. 热力业务归集至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并按账面净值划
转股权方式对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增资 23,422.941547 万元
(实收资本增加 23,400 万元,尾数 22.941547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其中:
(1)公司回收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莞恒
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2%的股权 300 万元,并划转至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
限公司;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减少实收资本 300 万元,即注册
资本由 67,500 万元减至 67,200 万元。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划转全资孙公
司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2,000 万元至广州恒运西区热力
有限公司,广州恒运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减少实收资本 2,000 万元,即
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减至 8,000 万元。
(3)公司划转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 6,422.941547 万元至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相应对广州恒运
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减少投资 6,422.941547 万元。
(4)公司划转全资子公司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 98%的股权
14,700 万元至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相应对东莞恒运新能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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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减少投资 14,700 万元。
3.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增资 4,000 万
元,以整合内部资源,理顺管理,盘活存量管网资产。
4.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恒运热能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持有广州恒运东区热
力有限公司、东莞恒运新能源有限公司、怀集恒运能源有限公司的 100%
的股权,注册资本由 12,500 万元增加至 39,900 万元【其中按账面净
值划转股权方式增资 23,422.941547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增加 23,400
万元,尾数 22.941547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以自有资金的方式增资
4,000 万元】。
5.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本次公司二、三
级企业间的增减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落实投入资金等。
6.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授权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
司对广州恒运东区热力有限公司增资 14,000 万元,对东莞恒运新能源
有限公司减资 10,000 万元,适时完成吸收合并科云公司和收购存量管
网资产的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向全资下属公司广州恒运西区热力有限公司增资并更名的
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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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科城山庄公建配套设施费用的议案》。同意:
1、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58%
股权)与广 州峻森 投资有限 公司签 订分摊合 同,向 其支付人 民币
45,279,283.08 元的公建配套设施分摊费用。
2、授权公司及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
全面负责公司此次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峻森投资有限公司签
订分摊合同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种协议文件、落实资金等。
由于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3.47%股份)
持有峻森公司 42%股权,为峻森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许鸿生、朱晓文、林毅建、王毅镳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
了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摊科城山庄公建
配套设施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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