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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6-11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1-04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含

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在本预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分配方案按照分派

总额不变方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1
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2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5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58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3          08*****700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

券商处领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 询 地 址 : 广 州 开 发 区 开 发 大 道 235 号 恒 运 大 厦 6M 层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 020-82068252             传真电话: 020-820682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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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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