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1-11-13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
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聘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确定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费为 99 万元,与 2020 年度一致,
审计服务内容包括:(1)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本公司及集团合并的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国资部门要求出具的报告;(3)本公司、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报告;(4)本公司(含纳入本公司内控实施范围子公司)2021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费用及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 骞、谢晓尧、袁英红、马晓茜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