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2022-01-29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2—006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由于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开控集团”)以及广州
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集团”)已分别将其持有的 26.12%、
13.47%公司股份全部无偿划转至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
称“能源集团”)。开控集团、高新集团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能
源集团已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能源集团推荐肖立先生、刘贻俊
先生、杨珂女士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
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许鸿生先生、朱晓文先生改为由能源集
团推荐。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
会委员等一切职务。
感谢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在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
员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王毅镳先生、林毅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候选人后,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
此次调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9 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立先生简历:
肖立先生, 1968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
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近五年历
任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州恒运集团党委副书记,广州开发区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总经理等职。
肖立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
事候选人,除担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外,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贻俊先生简历:
刘贻俊先生,1979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现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副书记,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
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办副主任兼党委秘书,广州恒运热力有限
公司总经理,广州恒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粤恒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
职。
刘贻俊先生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
董事候选人,除担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珂女士简历:
杨珂女士,1976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现
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近五年历任广州恒
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副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职。
杨珂女士是本公司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
事候选人,除担任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