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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长协电量2022-02-26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长协电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长协电量的议

案》。同意:

    1.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基准价格上浮 0.04 元/千瓦时

(含税),即按 0.503 元/千瓦时的价格将公司 80,453 万千瓦时的电

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并在签订

协议时,由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提交价格承诺函,承诺若该交易价

格低于 2022 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

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

    2.以年度双边协商的交易方式,以基准价格上浮 0.04 元/千瓦时

(含税),即按 0.503 元/千瓦时的价格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热

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 19,547 万千瓦时的电量销售给广州穗开电业

有限公司(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并在签订协议时,由广州穗开电

业有限公司提交价格承诺函,承诺若该交易价格低于 2022 年度广东

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

                                  1/5
       不变。

           3.授权公司经营班子代表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按照程序办理本

       次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长期协商

       电量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申请材料、协议谈判签署等。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9.59%股份)持有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许鸿生、朱晓

       文、肖立、刘贻俊、杨珂等回避表决,本议案经 6 名非关联董事投票

       表决通过。本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

       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简称:穗开电业)
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91 号 A1 栋 902 房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91 号 A1 栋 902 房
主要办公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191 号 A1 栋 902 房
法定代表人                  杨珂
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BD6U36
主营业务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 月,注册资本 10 亿
历史沿革                    元,属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国有企业。
                            2020 年 4 月,根据广州开发区国企改革要求,划归广州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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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 年 10 月,因广州粤恒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原因,
                              变更成为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国有
                              企业。
                              主要业务是售电业务;增量配电网、新能源技术研究、项目
                              (光伏、冰水蓄冷、储能等)开发投资;能源技术咨询服务;
                              能源管理服务;项目代建、电力、机电项目 EPC 总包等。近
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三年来,公司下属公司已增加到 15 家,覆盖了增量配电网、
                              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站、电力设备运维、基础设施建设等业
                              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11069.51 万元
2021 年度净利润               -2938.94 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末净资产   111427.50 万元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公
                              司 39.59%股权,持有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
关联关系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6.3.3 款第(三)条规定,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视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电力交易要求,公司及 D 厂 2022 年度长协交易上限为

    37.23 亿千瓦时,现已与 10 家售电公司签订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电量

    27.23 亿千瓦时,成交均价 503 厘/千瓦时(对标基准价 463 厘/千瓦

    时,上涨 40 厘/千瓦时)。基于 2022 年全年现货试运行,现货价格波

    动大。为保障公司及 D 厂收益,应在长协交易窗口期内将长协交易电

    量全部售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穗开电业提出以基准价格上浮 0.04

    元/千瓦时(含税),即以 0.503 元/千瓦时的价格购买公司及 D 厂共

    10 亿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且承诺若该价格低于 2022 年度广东电力市

    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于平均价格,则不变。

    该价格与公司对外销售价格一致,且保证高于全省 2022 年度双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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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交易成交均价,符合公司电量销售方案的相关要求,保障了公司及

公司全资子公司 D 厂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2 年度长协电量

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六、关联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基于 2022 年全年现货试运行,现货价格波动大。为保障公司及

D 厂收益,应在长协交易窗口期内将长协交易电量全部售出。穗开电

业提出产交易方案符合我司的电量销售方案的相关要求。穗开电业提

出以基准价格上浮 0.04 元/千瓦时(含税),即以 0.503 元/千瓦时的

价格购买公司及 D 厂 10 亿双边协商交易电量,且承诺若该价格低于

2022 年度广东电力市场长协平均价格,则将按平均价格购买,若高

于平均价格,则不变。该价格与公司及 D 厂对外销售价格一致,且保

证高于全省 2022 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符合集团公司电量销

售方案的相关要求,保障了公司及 D 厂利益。

       (二)存在风险
        1. 根据交易双方商谈,本次关联交易实际成交金额须以实际销
售电量及电量单价为基准计算;
        2. 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因政策、市场、技术等因素引致的风
险;
        3. 本次关联交易同时需经交易对方决策通过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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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交易是公开市场行为,合同价格与公司及D厂对外销售价格一

致,且高于全省2022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均价,符合公司电量销售

方案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本披露日未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具有一定必要性,符合公平、公允、公正的原

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

    九、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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