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穗恒运A: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09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

 出发,忠实独立地履行了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

 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1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

 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

 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委托
                                                      缺席(次)   备注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   出席(次)

  陈骞            14            14           0            0

 谢晓尧           14            14           0            0

 袁英红           13            12           1            0

 马晓茜           10            10           0            0


          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能积极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
资料,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客观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出席本年度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了 2021 年 0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02 月 08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0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04 月 23 日召开

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和公司其他重要事项未提出

异议,会上对各审议事项均投了同意票。

    四、发表专项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参与讨论了公司的重大事项,

在认真了解情况、审阅相关文件资料后就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1、   在 2021 年 01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上,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在 2021 年 0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上,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在 2021 年 02 月 0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

会议上,就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关于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

的参股公司增资建设广州金融城起步区综合能源项目等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4、   在 2021 年 03 月 0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

会议上,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

见。

       5、   在 2021 年 03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上,就公司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6、   在 2021 年 04 月 0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上,就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业绩考核评价、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在 2021 年 06 月 0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上,就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恒运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分摊科城山庄公建配套设施费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   在 2021 年 0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

就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9、   在 2021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上,就公司关于参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宜发表了独立

意见。

    10、 在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上,就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担任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中均有任职。报告期内,遵照公司章程,

我们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有关职责。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投

资等事项,在董事会上发表各自的意见。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按照规

定事前做了充分了解,签署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

见。此外还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努力为公司发展

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陈 骞 、谢晓尧 、袁英红、马晓茜


                                               2022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