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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更正公告2022-06-15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2-038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事后审查,因为笔误,上述公告中“三、

分红派息日期”及“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部分内容需要更正,

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更正后: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1
2022 年 6 月 21 日。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除上述更正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

息披露审核工作,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后公告全文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

股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 元(含税)

现金分红,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23,314,907.60 元,累计剩余未分配

利润 1,760,902,645.96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股本 137,016,564 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22,099,384 股。

    2、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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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685,082,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85,082,82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22,099,384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3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

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

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

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

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3     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158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

2022 年 6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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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1 日。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5,082,820     100%        137,016,564 822,099,384    100%

三、股份总数         685,082,820   100%        137,016,564 822,099,384    100%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822,099,384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952 元。

 九、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6 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020-82068252                      传真电话:020-82068252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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