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恒运电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及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 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恒运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恒运电 力”)拟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公司放弃恒运电力本次增资 中相应的部分优先购买权。董事会对本次恒运电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及 公司放弃部分优先购买权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增资扩股后,恒运电力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的 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陈骞、谢晓尧、马晓茜、袁英红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