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承诺的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2-07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0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
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能源集团用于认购穗恒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
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
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能源集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
接使用穗恒运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能源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穗恒运或利益
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能源集团所认购穗恒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
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认购对象在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
1、能源集团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函出具日,能源集团及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穗恒
运股份的情况;
2、能源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能源集团及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穗恒运股份;
3、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能源集团及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因减
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穗恒运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
律责任。
能源集团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