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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穗恒运A: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承诺的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000531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公告编号:2022-074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承诺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02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

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

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1、能源集团用于认购穗恒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全部来

源于自有资金或通过合法形式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

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

    2、能源集团不存在通过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

接使用穗恒运或利益相关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3、能源集团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穗恒运或利益

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4、能源集团所认购穗恒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
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关于认购对象在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
    1、能源集团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

本承诺函出具日,能源集团及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穗恒

运股份的情况;

    2、能源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

内,能源集团及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不减持所持有的穗恒运股份;

    3、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能源集团及能源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因减

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穗恒运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

律责任。

    能源集团承诺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