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恒运A: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08
证券简称:穗恒运 A 证券代码:000531 公告编号:2023—020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
对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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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签署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
母公司 2022 实现净利润为 191,521,429.32 元。本年度按《公司法》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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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 19,152,142.93 元,不提取任意公
积金,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172,369,286.39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22,099,38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含税)现金分
红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57,546,956.88 元 , 累 计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1,910,113,207.04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经营、盈利、发展和资金状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
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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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
会对《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由于监事会主席易武先生已达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
务。股东单位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靖辉先生为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为止。
感谢易武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截至目前,易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候选人须提交股东大
会,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选举产生监事(由于只选举一
名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
告格式》(2022 年修订),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按非累计投票提
案进行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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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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