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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金资本: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2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针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制定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智汇
湾创新中心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
服务能力,对公司巩固行业地位、为公司丰富业务结构、加速产业布局提供铺垫、
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就前述关联交易相
关的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我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交易必要性等作了详细的论证,认为发
行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定价原则及依据合理合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针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对《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认真阅读及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本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管理
规模和业务收入,拓展投资领域,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得管理费及资本增值
收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公司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燕飞                 王怀兵




                   黎文靖                  安寿辉




                                                    2021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