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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映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1-1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作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所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周
转,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

    罗妙成、陈国伟、暴福锁、郑学军、郑新芝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