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提名林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对上述候选人资料的认真审核,本人作为华映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其 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均未发现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股东提名,并经资格审核,其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林俊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罗妙成、陈国伟、暴福锁、郑学军、郑新芝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