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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映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
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
      一、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均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
具体内容如下:
       1、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18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9)《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
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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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及《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8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
规依法规范运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
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勤勉工作,依章办
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
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报告期内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
认为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
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6 号《关于核准华映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52,380,952
股新股。公司根据认购邀请对象的报价情况以及《认购邀请书》规定的定价原则,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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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49,667,616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 10.5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96.48 元,加上募集资金
缴存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账户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123,843.06 元,扣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7,922,417.27 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2,201,422.2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9 月 14 日到
位,到位情况业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闽华兴所(2016)验
字 G-01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2,871.61 万元(含银行
手续费),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52,031.50 万元(含银行手续费),2018
年度获得利息收入(含投资收益)人民币 1,124.80 万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含投资
收益)人民币 9,657.24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48,845.89 万元。
       经审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未有违法、违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审议
程序进行审议表决。
       5、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不存在其他
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
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
固定资产、应收账款、无形资产等资产项目计提了各项减值准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逐项审议,认为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
则,计提方法及依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
况。
       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认为:公司
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还是健全、完整的,但是在 2018 年度内控执行方面出现了某
些重要缺失。2019 年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开展内部控制规范的全
面实施工作,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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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
勤勉尽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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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