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 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公司已 提出整改措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公司应进一步增强内部控制 的执行力,提高内部控制效力及防范风险的能力。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