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华映: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3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陈瑜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
并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均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
与《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亦
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经审查,上述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
确认其具备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
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签名:


  郑新芝、许萍、王志强、林金堂、王敏、肖阳、邓乃文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