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说明 现行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修订原因或修订依据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 (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沟通; (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十九条修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订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授权的其他事宜。 其余内容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