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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宇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关
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有关存货资产的议案》。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顺义新城建
设开发有限公司挂牌出售其鲁美项目 S-24 地块 1 号楼 3 单
元及地下部分存货资产,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回笼资金,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评估机构选聘程序合规,与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严谨客观评估,转让价格以
不低于评估值并经公开挂牌后确定,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做出
的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挂牌出售有关存货资产的议案》
的决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赵廷凯             乐超军              冯     科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