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余额为40,680万元。上述 担保均为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均在正常履行之中,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发生;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认真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冯科、李书锋、翟业虎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