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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09-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和

    2016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云
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等相关
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云南白药”)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2014 年云南白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4 白药 01”)和 2016 年云
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 云白 01”)受托管理
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
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
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33 号”文核准,云南白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9 亿元。2014 年 10 月 20 日,发行
人成功发行 2014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4
白药 01”、债券代码“112229”),“14 白药 01”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发行人控股股东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白药控股”、“担保人”或“收购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
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14 白药 01 尚在存续期内;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9 亿元。2016 年 4 月 12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2016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云白 01”、债券代码“112364”),“16 云白
01”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由
白药控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16 云白 01
尚在存续期内。


     二、股票停牌事项和工作安排

    发行人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
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称:近日,发行人接到控股股东白药控股通知,白药控
股拟进行整体上市相关工作,拟由发行人吸收合并白药控股,根据目前掌握的情
况,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白药控
股三方股东及国资监管部门的沟通工作,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发行人股
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发行人申请,发行人股票
(证券简称:云南白药,证券代码:000538)自 2018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三)开
市起开始停牌。发行人“14 白药 01”和“16 云白 01”两只债券不停牌。

    发行人预计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发行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发行人未提
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发行人证券最晚将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恢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若发行人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发行人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
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发行人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
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停牌期间安排

    发行人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
审议程序,督促发行人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
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发行人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发行人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行人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4 白药 01”和“16 云白 01”的受托管理人,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及第十七条要求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提醒投资
者关注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14 白药 01”和“16 云白 01”对
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