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18-12-13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
回报规划》。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
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完善了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
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云南白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刘 劲          林瑞超          王方华          王化成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