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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南白药:关于“16云白01”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9-02-25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 云白 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 云白 01”

     上调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2016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6云白01”。债券代码:112364)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云

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

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

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向合格投

资者披露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本公司不行使利

率上调选择权,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年的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申报日: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6 日。前一交易日(2019

年 2 月 25 日)收盘价为 99.870 元。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

意风险。

    5、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4月8日。

    现将发行人关于上调“16云白01”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

                                     1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6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 云白 01;

    3、债券代码:112364;

    4、发行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9 亿元;

    6、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

选择权;

    7、债券利率:2.9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

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9

年 4 月 8 日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6 年 4 月 8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

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前述日期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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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1 年 4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担保情况:白药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18、本次利率上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

利率,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二、“16 云白 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年的付息日将其持

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2、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

格卖出“16 云白 01”。参与回售可能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日:2019 年 2 月 22 日至 2019 年 2 月 26 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在回售登记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已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

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6 云白 01”。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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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4 月 8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8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4 月 7 日期间利息,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为 2.95%。每 10 张“16 云白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

民币 29.5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29.5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6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6 云白 01”

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

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

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6 云白 01”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将在回售登记当日

收市后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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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 3686 号

联系人:朱芮影

电话:0871-66226106

传真:0871-66203531

邮编:650500

2、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联系人:李梦迪

电话:010-88005328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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