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2019-03-28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19-26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 白药 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 云白 01
2016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16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
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4日,凡在2019年4月4日(含)前买入
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4月4日(含)前卖出本
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19年4月8日开始
支付本期债券2018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7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
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6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 云白 01;
3、债券代码:112364;
4、发行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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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
选择权;
7、债券利率:2.9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
发行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
年票面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单利按
年计息,不计复利;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9
年 4 月 8 日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16 年 4 月 8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
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 8 日,前述日期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
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4、本金兑付日:2021 年 4 月 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债券担保情况:云南白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
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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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鹏元资信每年
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本次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18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4 月 7 日。
2、利率:2.95%,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
人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
利率加或减发行人提升或降低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
3、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4 日。
4、债券付息日:2019 年 4 月 8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 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 2019
年 4 月 8 日一起支付。
6、下年度起息日:2019 年 4 月 8 日。
三、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公司《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95%。每 10 张“16 云白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29.5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
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5 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6 元。
本次债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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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付息及回售行权日:2019 年 4 月 8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4 月 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
全体债券持有人。2019 年 4 月 4 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19 年 4 月 4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
算系统将本期债券的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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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
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云南白药街 3686 号
联系人:朱芮影
电话:0871-66226106
传真::0871-66203531
八、相关机构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国信证券大厦 3 层
联系人:李梦迪
电话:010-88005328
传真:010-88005099
邮编:100033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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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6 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付
息公告》的盖章页)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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