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云南白药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2-3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
阅有关资料并听取管理层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
议《关于调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鱼跃医疗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2、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调增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
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戴扬、张永良、刘国恩、何勇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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